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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香港公司名称“相同”的含义

2016-06-30 11:46作者:港盛国际

  注册香港公司名称“相同”的含义

  注册香港公司决定一个公司名称是否与另一个公司名称“相同”时,不须顾及某些字或词和该等字或词的缩写,以及该等字或词及缩写的字体、大小楷字母、重音符号、字母之间的空位及标点符号。

  这些字或词包括作为英文名称第一个字的定冠词,以及在英文名称末端出现的 "company","and company","company limited","and company limited","limited", "unlimited","public limited company", 及在中文名称末端出现的“公司”,“有限公司”,“无限公司”和“公众有限公司”;而英文的“and”和“&”;“Hongkong”、“Hong Kong”和“HK”,以及“Far East”和“FE”则分别视为相同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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