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岸会计服务
深圳公司年检须知
	  凡于2012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市登记注册,领取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、《营业执照》的各类企业,都应于于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依法按时参加年检。
	  下列企业申报年检时需填报审计报告信息:
	  (一)2011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法人企业;
	  (二)一人有限责任公司、上市股份有限公司;
	  (三)从事金融、证券、期货的公司;
	  (四)从事保险、创业投资、验资、评估、担保、房地产经纪、出入境中介、外派劳务中介、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;
	  (五)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足的公司;
	  (六)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、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。
 注册香港公司,注册英国公司,注册美国公司等海外公司注册找港盛国际
	  上一篇:验资审计收费标准
下一篇:审计报告的用途
 注册香港公司
注册香港公司


